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以来(含2020年)立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2020年立项的项目已列入清理项目,今年必须结项,逾期将无法再申请结题。
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尚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教育厅审批的项目,将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受理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有“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进行。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系统)为项目管理平台,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网络申报办法和具体流程。
(一)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12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结题材料上传系统,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经费决算表系统填写)。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在4月15日(星期一)前收齐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并认真审核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结题条件,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研究质量问题,并在汇总表相应的栏目签署意见,并将审核通过的结题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邮箱,同时报送1份纸质版结题材料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
1.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领导签字盖章版);
2. 结题申请书(登录科研平台后在系统填写下载);
3. 结题支撑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无法按原项目申请书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期限或者课题组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报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教育厅备案。其中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二)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上传系统,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备案。
(三)凡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其项目负责人将不得再参与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3690052、18378342706,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社科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697266、18677372326,邮箱:skc-kyk@mailbox.gxnu.edu.cn。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2号)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3月19日